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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州局积极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主体责任

    2017-07-17

今年5月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实行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明确了国家机关普法责任。漳州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,在深入学习《意见》和《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》(修改版)后,积极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主体责任,将普及行业相关法律知识纳入日常执法过程。

漳州局在前期利用报纸、“城市频道”、短信、邮简等渠道;印制发放宣传单纸巾盒、摆放温馨提示牌;开办相关业务培训班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的基础上,结合7月启动的全覆盖式寄递安全专项大检查,执法人员将相关普法材料带到一线执法现场,通过法律条文宣传、以案释法等形式增强普法渗透力,提升快递从业人员的法律水平,从而提高执法威慑力,为厦门重大活动和“十九大”的顺利召开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。(周若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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